王 勇(江苏省政协常委,江苏省总商会副会长,南京市总商会副会长,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表示,民营科技企业是制造业中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主力军,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面广量大的民营科技企业,已成为民营经济中最具创业精神、创新活力和创优实力的主体,在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在推动民营科技企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逐步凸显。民营科技企业区域性差异明显,高科技前沿和未来产业数量不多,龙头领军企业偏少。二是基础要素供给不足制约明显。科技企业进行产品研发、成果转化需要的资金投入不足,科技人才严重缺供,吸引高层次科技人才就职民营企业的政策倾向没有明显优势。三是政策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针对民营企业的有些优惠扶持政策无法落地,政策受惠面偏窄,有些补贴政策明确要求资金投入和产品收益的规模,大量在初始阶段的科技项目无法达到认定标准。
针对这些问题,必须要从落实理念、完善政策、采取措施等方面着手,进一步营造民营科技企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为此建议:
一、落实高质量发展理念,营造发展环境。建议建立政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各级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定点联系民营科技企业等制度,把民营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议政府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认真落实促进民营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制定并完善覆盖民营科技企业初创、成长、发展各阶段的具体政策,切实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二、完善制度和政策设计,拓宽发展空间。一是开展多层次的政策信息服务。鼓励发展市场化、社会化的信息服务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加快惠企科技创新政策信息公开和推送;组织政策宣讲团,不定期、有重点地进行政策巡讲。二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实施投资审批效能提升工程,探索“零见面审批”等制度,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三是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补充和完善有关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恶意举报等违法行为,减少对民营科技企业的不必要干预,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解决发展难题。一是提高整体创新能力。鼓励各类民营科技企业与科研机构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建立双边或多边技术协作;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作价入股、兼并、收购等方式,积极参与中小企业的改革实践,用高新技术增量盘活资产存量。二是聚集各种创新要素。积极探寻节约集约用地新途径,建设好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实现集群式发展;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增加知识产权抵押等品种,发展风险投资业,扩大企业融资“资金池”;深入构建政企人才开发模式,加强人才资源的集聚开发,切实丰富人才智力集聚载体。三是加快建立综合性的社会化创业创新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重点培育一批高层次科技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研发、检验检测、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等系统性和一体化的支持服务。